一、免征增值税范围
1、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品种参照财税〔2011〕137号文件附件一《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芥菜类、甘蓝类、叶菜类、瓜类、茄果类、豆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及杂类蔬菜、食用菌、芽苗菜。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2、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的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2)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二、增值税税率9%范围
销售或者进口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一)植物类
1.粮食
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备注: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蔬菜
包括:蔬菜、菌类植物、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
备注:各种蔬菜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烟叶
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备注: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4.茶叶
包括: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备注: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园艺植物
包括: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以及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
备注: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6.药用植物
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以及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备注:中成药,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7.油料植物
包括: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以及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8.纤维植物
包括: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以及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
9.糖料植物
包括: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包括:原木(乔木、灌木、木段),原竹(竹类植物、竹段),天然树脂(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以及盐水竹笋。
备注:锯材、竹笋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11.其他植物
包括: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以及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
(二)动物类
1.水产品
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备注: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畜牧产品
包括:牛、马、猪、羊、鸡、鸭,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以及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备注: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蛋类产品
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
备注:各种蛋类的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4.鲜奶
包括:乳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备注: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动物皮张
包括: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以及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
6.动物毛绒
包括: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备注:洗净毛、洗净绒,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其他动物组织
包括:蚕茧、天然蜂蜜、虫胶,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骨粒等。
(三)食用植物油
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
三、除以上范围外,增值税税率均按13%征收
附件一:《蔬菜主要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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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主要品种 | 别 名 |
根菜类 | 萝卜 | 葖、芦菔、莱菔 |
胡萝卜 | 红萝卜、黄萝卜、丁香萝卜、药性萝卜、番萝卜、 | |
芜菁 | 蔓菁、圆根、盘菜 | |
芜菁甘蓝 | 洋蔓菁、洋疙瘩、洋大头菜 | |
根菾菜 | 红菜头、紫菜头 | |
美洲防风 | 欧防风芹菜萝卜、蒲芹萝卜 | |
牛蒡 | 东洋萝卜、蝙蝠刺、大力子 | |
根芹菜 | 根洋芹菜、球根塘蒿 | |
婆罗门参 | 西洋牛蒡、蒜叶婆罗门参 | |
山葵 | ||
黑婆罗门参 | 菊牛蒡、鸦葱 | |
薯芋类 | 马铃薯 | 土豆、山药蛋、洋芋、地蛋、荷兰薯、爪哇薯 |
姜 | 生姜、黄姜 | |
芋 | 芋头、芋艿、毛芋 | |
魔芋 | 磨芋、蒟蒻 | |
山药 | 薯蓣、白苕、脚板苕、山薯、大薯、佛掌薯 | |
甘薯 | 红薯、白薯、地瓜、番薯、红薯 | |
豆薯 | 地瓜、凉薯、沙葛、新罗葛 | |
葛 | ||
菊芋 | 洋姜、鬼子姜 | |
菜用土圞儿 | 香芋、美洲土圞儿 | |
蕉芋 | 蕉藕、姜芋、食用美人蕉、食用莲蕉 | |
草石蚕 | 螺丝菜、宝塔菜、甘露儿、地蚕 | |
葱蒜类 | 韭 | 草钟乳、起阳草、懒人菜、韭黄 |
大葱 | 木葱、汉葱 | |
洋葱 | 葱头、圆葱 | |
大蒜 | 胡蒜、蒜 | |
蒜薹 | 蒜苔 | |
蒜苗 | 蒜黄、青蒜 | |
分葱 | 四季葱、菜葱、冬葱 | |
胡葱 | 蒜头葱、瓣子葱、火葱、肉葱 | |
细香葱 | 四季葱、香葱、蝦夷葱 | |
韭葱 | 扁葱、扁叶葱、洋蒜苗 | |
楼葱 | 龙爪葱、龙角葱 | |
蕹 | 藠头、藠子、莱芝 | |
白菜类
| 大白菜 | 结球白菜、黄芽菜、包心白菜 |
普通白菜 | 白菜、小白菜、青菜、油菜 | |
乌塌菜 | 榻菜、塌棵菜、榻地菘、黑菜 | |
菜薹 | 菜心、绿菜薹、菜尖 | |
薹菜 | ||
紫菜薹 | 红菜薹 | |
芥菜类 | 茎芥 | 茎瘤芥、青菜头、菜头、包包菜、羊角菜、菱角菜 |
抱子芥、儿菜、娃娃菜 | ||
笋子芥、棒菜 | ||
叶芥 | 青菜、苦菜、春菜、辣菜、雪里蕻 | |
根芥 | 辣疙瘩、冲菜、芥头、大头菜、疙瘩菜 | |
薹芥 | ||
甘蓝类 | 结球甘蓝 | 洋白菜、卷心菜、包心菜、椰菜、莲花白、包包白、圆白菜、茴子白 |
球茎甘蓝 | 苤蓝、菘、玉蔓菁、芥蓝头、擘蓝 | |
花椰菜 | 花菜、菜花 | |
青花菜 | 木立花椰菜、意大利花椰菜、嫩茎花椰菜、绿菜花、西兰花 | |
芥蓝 | 白花芥蓝 | |
抱子甘蓝 | 芽甘蓝、子持甘蓝 | |
羽衣甘蓝 | 绿叶甘蓝、菜用羽衣甘蓝、叶牡丹、花包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