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12号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蔓延,全国多地疫情散发。加之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0号、第21号令精神,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严格落实来(返)抚人员管理措施
实行重点人员来(返)抚报告制度。境外国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抚人员,必须在抵抚前3天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
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境外国外来(返)抚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抚后,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结果无异常,再进行3个月健康随访;对非法入境人员立即实施管控,24小时内开展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凡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凡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做好14天的个人健康检测;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将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居家做好14天健康监测,方可有序流动。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抚人员须做好14天自我日常监控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
落实流动人员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必须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国外来(返)抚人员,应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严格落实人员流动聚集管理措施
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须、不举办”原则,春节前后不举办团拜会、茶话会、年会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格管控商业演出、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民俗活动、民间庙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活动,须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主管单位评估审核、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倡导视频拜年,从简操办红白喜事。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下。
加强师生假期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放假离校、开学返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师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回家,确需回家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校期间,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
合理安排出行。提倡在本地过春节,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外出的,应注意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境外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管控
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火车站、汽车站、影剧院、宗教(民间信仰)场所、KTV、酒吧、殡仪馆以及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的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指导、监督、检查。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等人群集聚并有触摸屏操作的场所和单位,须配备酒精类洗手液。
落实景区、文娱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管理。旅游景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电影院等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的75%限流开放,引导市民和游客错时出行、错峰游览。
筑牢冷链食品屏障。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三证一码”制度,充分保证进口冷链食品替代食品的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快递等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
做好医疗机构防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监测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配合医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调查。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落实个人和家庭疫情防控责任。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出入公共场所重点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按要求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备,并规范佩戴合格口罩后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员接触情况。发现身边亲属、邻居、同事有境外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提醒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申报,并做核酸检测。
压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责任。加强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组建以社区(村组)干部、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派出所干警等为主,党员、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的专兼职结合的疫情防控工作队伍,精准排查管控重点人员,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加强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疫情防控“四早”要求,一旦发生疫情时迅速果断作出处置。
此令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立即执行,不得有误;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市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