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着力打造江西生态文明建设“抚州样板”,日前,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编制了《抚州市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报告》,并通过专家组评审。据悉,该报告将环境功能区划分为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调节区、食物安全保障区、聚居发展维护区和资源开发引导区五类,涵盖抚州全境,并对每个分区的环境目标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该区划方案是指导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格局的具体实践,是建立抚州“分区管理、分类指导”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性技术文件,也是我市开展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的具体行动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
通过编制和实施环境功能区划,指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合理布局,巩固生态安全格局,增强人居环境健康保障,提高资源开发的环境安全,建立以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的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参与宏观决策能力,为区域环境安全提供基础制度保障,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更好地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