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
周冲临川区红桥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并暂停付青青、肖彩霞
执业资格的通告
经区监察委员会调查,临川区温泉镇患者张某发、张某华父子于2020年2月3日出现发热,到红桥卫生院就诊,该院医生肖彩霞测张某发体温正常,以感冒收治;副院长(主持工作)、医生周冲测张某华体温正常,以扁桃体发炎收治。2月4日,张某发、张某华父子再次到红桥卫生院就诊,医生王某龙接诊,量张某发体温发热,嘱其到区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当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张某华到红桥卫生院治疗,周冲测其体温正常,照前静脉点滴治疗。
2 月5 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张某发至红桥卫生院就诊,医生付青青接诊,测其体温37.3℃,照前静脉点滴治疗。2月6日下午1时左右,张某发、张某华父子前来红桥卫生院就诊,医生肖彩霞接诊,测张某发体温正常,照前用药静脉点滴治疗。2月8日,张某发、张某华核酸测试阳性。后张某发、张某华的家人多人核酸检测阳性;红桥卫生院10名医务人员被隔离。
周冲、付青青、肖彩霞违反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发热病人处置的管理规定,在明知张某发、张某华父子为发热病人的情况下,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仍将其收治,导致疫情蔓延。为进一步严明医务人员工作纪律,经研究决定,免去周冲临川区红桥卫生院副院长职务,并按程序暂停付青青、肖彩霞的医生执业资格。
特此通告!
临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